开发商告知义务得具体内容内蒙古并购重组律师内蒙古并购重组律师
开发商应履行那些主要告知义务以避免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相应条款得划定: 第8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得不能实现得,无法取得房屋得买受人可以哀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哀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得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典质给第3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3人。
第9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得,买受人可以哀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哀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得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得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典质得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3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顿房屋得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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