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会讲演的,如何追究法律责—并购重组探讨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会讲演的,如何追究法律责—并购重组
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会讲演的,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2条 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讲演,统计讲演。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讲演。统计讲演的,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治理职员给予革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直接责任职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峻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提供虚假财会讲演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