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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立案后可以否撤诉

挪用公款立案后可以否撤诉

 

1、挪用公款立案后可以否撤诉

符合1定条件就可以撤诉。

具有下列条件之1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1)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

(2)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

(3)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

2、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是需要达到法定的条件的,如果立案以后,公安司法机关认为不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满足撤诉条件的,是需要作出撤诉处理的,当事人不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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