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火灾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581765258

公职人员近亲属受贿怎么判

公职人员近亲属受贿怎么判

 

公职人员近亲属受贿怎么判

1、近亲属构成受贿共同犯罪的教唆犯。

近亲属作为受贿罪的教唆犯的情形,1般表现为近亲属开导、劝说、指使、甚至胁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国家工作人员初次受贿时1般开始并无受贿犯罪故意,其犯意往往是经其近亲属教唆、逼迫而产生,其后可能因形成心理定势、侥幸心理增强多次实施受贿犯罪行为。

近亲属作为教唆犯,根据其在受贿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定属主犯还是从犯,如近亲属仅实施1般的开导、劝说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近亲属的言语影响下实施了受贿犯罪行为,则近亲属1般认定为从犯;如近亲属采用指使、胁迫方式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受贿犯罪行为,在受贿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则应认定为主犯。

2、近亲属构成受贿共同犯罪的帮助犯。

近亲属作为受贿罪的帮助犯,1般表现为近亲属用各种方法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创造必要条件,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积极进行谋划,或事先与国家工作人员商量,事后帮助其转移赃款赃物,对行贿人、知情人进行言语威胁,要求其保密等。对近亲属在受贿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1般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3、近亲属构成受贿共同犯罪的实行犯。

对于近亲属能否构成受贿共同犯罪的实行犯,理论上存在1定争议,有观点认为,受贿罪作为身份犯构成的犯罪,没有特殊主体身份的人只能构成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或帮助犯,不可能构成实行犯。因此,对于不容的情况下在法律上的处罚也是不1样的,本文从3个方面来为大家进行了相关介绍,这是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很重要的问题,需要最好相关的了解,才能避免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之家网专业律师。

北京火灾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明
执业证号:11101202010232146
联系电话:13581765258
电子邮箱:57638435@qq.com
QQ/微信:57638435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