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未经变动挂号,公司不得私自改变挂号事项。
管理法式 领取《公司变动挂号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变动挂号→缴纳挂号费,领取 变动挂号应提交的文件 如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变动挂号,沟通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变动: 公司增长注册本钱的,股东认缴新增本钱的出资,该当依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本钱的,验资证实该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本钱的25%;公司削减注册本钱的,该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申请变动挂号,公司减资后的注册本钱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公司签订的《公司变动挂号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配合委托署理人的证实》(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人或委托署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具名); 应标明详细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限期。
(3)公司签订的《公司股东(建议人)出资环境表》(公司加盖公章); (4)股东会决策,内容该当包括: 增长/削减注册本钱的数额,各股东详细负担的增长/削减注册本钱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订(股东为天然人的由本人具名;天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批改案或批改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实; (7)法令,行政法例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动注册本钱必需报经核准的,提交有关的核准文件或者允许证书复印件; (8)公司削减注册本钱的,提交登载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公告期须满45日)); (9)公司《企业法人业务执照》副本。
注: 领取换发的业务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业务执照》正本。
股东变动: 股东转让股权的,该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动挂号。
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人股东灭亡后,其正当继续人继续股东资格的,公司该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动挂号。
(1)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公司变动挂号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配合委托署理人的证实》(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署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具名); 应标明详细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限期。
(3)公司签订的《公司股东(建议人)出资环境表》(公司加盖公章); (4)股东会决策(由全体股东签订,股东为天然人的由本人具名;天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策未能由全体股东签订的,该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回复意见,其他股东未回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申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实(由转让两边签订,股东为天然人的由本人具名;天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天然人股东灭亡,由其正当继续人正当继续股东资格的,应提交正当继续的相干证实文件);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实或天然人的身份证实; 企业提交业务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挂号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挂号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元提交民办非企业单元证书复印件;天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批改案或批改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 (8)法令,行政法例和国务院规定变动股东必需报经核准的,提交有关的核准文件或者允许证书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业务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该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质料。
公司变动股东,涉及其他挂号事项变动或存案事项变更的,该当同时申请变动挂号,按响应的提交质料规范提交响应的质料。
注: 领取换发的业务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业务执照》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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